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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指南
办法全文:常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
准入条件:  

1.户籍条件:具有本市城区(三环路以内)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,并至少有1人取得城区居民户籍5年以上的家庭;
2.收入条件: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800元以下;
3.住房条件: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1平方米以下;申请人(含配偶)的父母及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,分户计算后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75平方米;
男满30周岁,女满28周岁的大龄未婚青年符合上述1、2条的且家庭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。
办理机构:  
户籍所在地社区(村)居委会
所需材料:  
1.家庭收入情况证明,低保、低保边缘、特困职工家庭应提供相关证件;
2.房产证、公房租赁证。租房协议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;
3.家庭成员身份证、户口簿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;
4.婚姻状况证明。
户型面积:  
坚持中小户型、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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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常熟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
 
申请流程